项目概况 2024年阜宁县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房采购及服务运行项目 JSZC-320923-JSHM-G2024-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26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923-JSHM-G2024-0007
项目名称:2024年阜宁县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房采购及服务运行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0万元(采购包1:273.000000万元;采购包2:27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50万元(其中一标段273万元,二标段277万元)
采购需求:
6.1项目概况:按照《阜宁县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文件要求,拟在阜宁县15个小区开展垃圾四分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达标创建工作,按照省达标小区评价标准,实施定时定点,集中收集管理运行模式,实现四类垃圾单独投、收、运、处。(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6.2工作内容
6.2.1建成一类收集房、二类收集亭(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垃圾分类宣传阵地展板、宣传栏、公示栏、引导指示牌等基础宣传物料;信息平台及一年运维服务。
6.2.2建立分类收运体系
①厨余垃圾由中标方提供专用车辆负责单独收运,送至县厨余垃圾处置站点。
②可回收物由中标方提供专用车辆负责集中收运,送至县可回收分拣中心或附近废品回收站变卖处置。
③有害垃圾由中标方提供专用车辆负责统一收运,达一定量联系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县有害垃圾归集点暂存。
④其他垃圾由中标方提供专用车辆负责统一收运,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
6.2.3本项目由供应商提供小区智能房(亭)建设及1年的项目运维服务,1年服务期满后所有为该项目服务采购的软硬件设施(不含车辆)移交至采购人且设施使用完好率100%,并完成系统平台的对接等所有相关一切衍生服务及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服务期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3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采购范围 | 小区数量(个) | 最高限价(万元) |
001 | 2024年阜宁县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房采购及服务运行项目一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富建新村、锦海文峰、宏伟茗都、新宁公馆、馥桂园、冠城华府、苏州花苑等7个居民小区,主要采购内容为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达标创建工作及运营服务。 | 7 | 273万元 |
002 | 2024年阜宁县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房采购及服务运行项目二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骏秀苑(含百盛东苑)、东方华庭、东风小区、紫薇花园、希望小区、山阳花苑、西大院、跃进花苑等8个居民小区,主要采购内容为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达标创建工作及运营服务。 | 8 | 277万元 |
注:每个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且每个申请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
7.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次日起10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人员、设备设施满足运营条件并经验收合格,运营管理服务在项目验收合格后5日历天内启动运作至服务期结束。合同签订后至设备供货安装期,乙方有义务安排人员开展小区项目公示和宣传预热等工作。
7.2服务期限:从项目验收合格后启动运作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一年。
7.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标准。
7.4质保期:为完成本项目所配套的设备设施在安装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运维之日起计质保期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06-2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4057499.html。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
单位地址:阜宁县城城南大厦A座30楼
联系人:董 光明
联系电话:15971934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禾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阜宁县阜城天津路城南大厦A座一楼108室
联系人:徐永
联系电话:19848308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永
电话:1984830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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