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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富华2024年精品项目-真皮及加热类

· 2024-04-11

一汽富华2024年精品项目-真皮及加热类 招标项目 一汽富华2024年精品项目-真皮及加热类 标段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1招标货物名称: 一汽富华2024年精品项目-真皮及加热类 2.2交货地点: 2.2.1长春地区:长春市生态东街4294号、长春市兴顺路88号; 2.2.2北京地区:北京市大兴区海鑫路9号; 2.3采购货物数量: 预计数量仅作为报价参考,以实际发生订单数量结算。 2.4 交货期:

1)需要安装服务的,长春地区N-3日下达安装指令,提供现场安装,物料可提前在安装地点自行建储。单日安装峰值,长 春丰田4台,销售中心2台。

2)不需安装服务的,自釆购订单下达后5日内送达到买方指定地点 2.5最高投标限价: 有,(不含税总价)人民币2,602,400.00元 ,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保险公司对加热产品投保保单、 提供真皮产品的检测报告、提供加热产品的检测报告。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投标人的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 currentPosition=undefined)查询结果为准;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提供2021、2022、2023年审计报告;无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报表。

?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 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1年1月1 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1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1和2022年资料),具 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净利润2023年不得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7)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3.1.3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供货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单个合同或多个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 额外提供结算期内与之对应的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3.1.4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知悉、认可、并能够满足以下要求: 1.验收条件:产品完好且符合买方产品部技术要求即视为验收合格; 2.保障商品(服务)货源稳定,不能出现断货现象;

3.买方所需铺货商品(服务)以实际销售后结算,未售出的不予结算;合同终止后, 买方库存尚未销售的铺货产品,由卖 方负责收回,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4.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司一次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承接我司项目需求,我司有权 一次性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扣除后,服务商应于5个工作日内补齐至5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若不再续签, 我司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回3万元。剩余履约保证金,待最后一笔订单产品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合同期内, 如出现2次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承接我司项目需求,我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我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供 应商实施禁入处理。

5.按照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产品明细进行供货服务。

3.1.5样品要求:投标人需按照《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的产品要求提供每一款产品样品,用于现场评审,评审结束后,中 标人产品,由招标人保存,后期用于产品质量抽检;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全,或样品不符合《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要求,投 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参与。 代理商参与的,应提供具有投标货物销售权的公司为投标人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具体要 求如下:

1) 授权证明材料应有授权公司的签字或盖章;

2) 授权证明材料在开标当日应处于有效期内;

3) 授权证明材料中如有区域限制,应当覆盖项目现场所在地区。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 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9日22:00至2024年04月15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 采购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tp.faw.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 300 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

500 元,一年内有效。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0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 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 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 /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http 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 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 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 400-691-78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 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

交等。

  1.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2. 财务专员

电话: 0431-8186866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11:30 ,13 :00 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4936号

联系人: 李佳

电话: 13904317583

  1.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 葛鹏飞、汪楠

座机: 0431-81868674、0431-81868611

手机: 17790040722、18626613139

邮箱: gepengfei@faw.com.cn、wangnan43@faw.com.cn

  1.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

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 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 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

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 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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