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价格招采经办服务,提升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质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每月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经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通网上采购资格,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
二、办理流程
(一)药品挂网。各企业登录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药品库栏目,对需新申请挂网的产品信息进行维护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进入药品招标管理-产品挂网管理栏目填写价格信息,经公示、价格确认、公布后执行,全流程线上办理。
(二)医用耗材挂网。各企业登录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耗材库栏目,对需新申请挂网的产品进行维护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进入耗材招标管理-增补报价目录-申报增补目录栏目填写价格信息,经公示、公布后执行,全流程线上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联系方式:0791-88130800(药品)
0791-88102300(耗材)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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