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重新询价)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2-0-02704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重新询价),采购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重新询价)(详见采购文件)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
1 | XC20240253020039 | F0101012 | F0101012 | 安全验收 | 1 | 项 | 项 | 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安全验收光互补项目安全验收 | 2024-01-08 | 2024-01-08 | 2024-01-08 | 2024-01-08 | 2024-01-08 | 华能丰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未成为合格供应商的,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华能集团或二级单位组织审定,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按照参与业务的权限提供采购服务。)(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资质要求:报价人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2、业绩要求:报价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为发电企业提供不少于1项安全技术服务(安全评价、安全标准化或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均可),提供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封面、服务内容或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3、人员要求:本项目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需要二级安全评价师资质,评价技术人员需要一级安全评价师资质)且具有丰富的对口专业经验(提供至少一份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封面和评价人员页面扫描件,包含姓名、资格证书号、从业编号和签名,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2024年03月02日09时11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uum.ec.chng.com.cn/),选择智能招采进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2日09时11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5.3 CA证书办理
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https:/ebinterlink.com/)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2024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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