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1324-04-01-382023 | |||||||||||||||
投资项目名称 | 龙门县农村集中供水龙潭镇左潭片区供水主管扩网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门县农村集中供水龙潭镇左潭片区供水主管扩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龙门县农村集中供水龙潭镇左潭片区供水主管扩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2月21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应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 ①深圳建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②广东裕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③福建省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④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参与项目初步审查的投标单位共有4家,均通过初步审查。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四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备注: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深圳建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福建省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市政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价格):10.50%(863048.50元); 建安费报价下浮率(价格):1.28%(24433298.72元); 投标总报价:25296347.22元。 | |||||||||||||||
质量承诺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自开工令规定日起算,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 温琪琛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0202103764) | |||||||||||||
业绩 | / | |||||||||||||||
拟派设计负责人姓名 | 程哲锐 | 资质资格 | 给水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1300101063282号)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1设计资质和1.2施工资质要求: 1.1投标人有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桥梁)工程乙级资质; 1.2投标人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符合以下要求: 2.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给水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职称; 2.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经理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第一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深圳建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价格):11.06%(857648.42元); 建安费报价下浮率(价格):0.86%(24537249.14元); 投标总报价:25394897.56元 | |||||||||||||||
质量承诺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自开工令规定日起算,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 易炜富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32017201872708) | |||||||||||||
业绩 | / | |||||||||||||||
拟派设计负责人姓名 | 刘美娟 | 资质资格 | 给排水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1300101085573号)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1设计资质和1.2施工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桥梁)工程乙级资质; 1.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2、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符合以下要求: 2.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 2.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经理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第二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价格):13.00%(838941.00元); 建安费报价下浮率(价格):0.55%(24613974.45元); 投标总报价:25452915.45元 | |||||||||||||||
质量承诺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自开工令规定日起算,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 陈桦深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闽1352017201822725) | |||||||||||||
业绩 | / | |||||||||||||||
拟派设计负责人姓名 | 李少文 | 资质资格 | 市政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20213330355)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1设计资质和1.2施工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1.2投标人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符合以下要求: 2.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 2.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经理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第三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业绩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龙门县水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龙门县龙城 街道环城东路92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高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7788975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7781126 | |||||||||||||
联系地址 | 龙门县迎宾大道西埔路段(原职业技术学校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22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02月27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7988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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