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104-441300-04-01-13700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金山院区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金山院区一期第二标段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第二标段工程 | ||||||||||||||||||||
公示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金山院区一期第二标段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月5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月5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专业为电气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排水工程、园林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13家,名单如下: 1.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2.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铭濠润建 工有限公司联合体; 3.广西建 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4.广西建 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广西建 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6.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8.中诚投建 工集团有限公司; 9.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11.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13.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 经评审3家未通过初步评审,其余10家投标人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1、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2(12)的情形(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指定评标材料单价超出控制价±15%),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其他要求及3.1.1条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2、中诚投建 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6.3项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未进行电子签名),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签章或盖章要求及3.1.1条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八)经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五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随机排序)如下: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1月5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评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规定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铭濠润建工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226173756.35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且承诺获得下列奖项中的一个或多个: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或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工期 | 45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吴华南 | 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13201423847) | ||||||||||||||||||
业绩 | 1.高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业加速基地项目-土建总包工程;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花都中轴线石岗安置区一期工程(北区)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 2.火车南站(东新高速以东)、新造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十)施工; 3.蓝湾商务中心施工; 4.珠海市公安局横琴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铭濠润建 工有限公司 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226683173.80元 | ||||||||||||||||||||
| 合格,且承诺获得下列奖项中的一个或多个: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或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工期 | 45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龙思丰 | 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11201117969) | ||||||||||||||||||
业绩 | 1.商业、办公(自编号广州无限极广场)施工总承包工程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广东铭濠润建 工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蕉岭县人民医院迁建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南沙滨海花园十期一区项目施工总承包及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 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首期工程; 4.潮汕站站南广场及地下车场扩容改建 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229596354.2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且承诺获得下列奖项中的一个或多个: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或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工期 | 45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方世宏 | 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06200803744) | ||||||||||||||||||
业绩 | 1.珠江新城B1-1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金山豪庭商住小区; 2.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南新路16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2696157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2167168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校园东路34号小区房产交易大厦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9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月12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7121018)。 |
招标人:惠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月9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1-05公示开始时间:2024-01-09公示结束时间: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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