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神木市神华新村(三期)9号楼2单元1层02号房屋一套及其装修附着物的公告
神木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30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31日10时止在神木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简况】
被执行人高**及案外人赵**、高**、高**等人共同所有的位于神木市神华新村(三期)9号楼2单元1层02号房屋一套及其装修附着物。建筑物总层数为:29层,地下3层,所在楼层1层,建筑物面积为147.3平方米,户型:四室两厅一厨两卫,用途:住宅,朝向:南北,房屋现状:毛坯。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特别提醒:该房屋为神木市锦界镇长胜采当村搬迁安置房,现在神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暂无记录,暂不具备过户条件。成交后,本院出具相关裁定书,但不协助办理过户,待可以过户请自行办理。
二、【起拍价、保证金以及增价幅度】
起拍价:792940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三、【竞买人资格及禁止】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2、网络司法拍卖房产受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屋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自行向房屋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屋所在地无购房资格或虚构购房资格的,将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在线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如果参与竞买人(含企业)未开设网拍平台账户,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必须在距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我院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到本院办理授权委托手续予以备案,如未事先办理委托手续备案,本次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共同出资按份竞买拍卖标的,应在距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到我院提供共同竞买协议等相关材料予以备案,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本次拍卖视为参拍人单方竞买。
4、神木市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机构以及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价规则】
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小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咨询、展示看样】
1、本标的物在拍卖期间已委托陕西信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提供咨询,咨询电话:1832942555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30日10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2、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要了解标的物的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对于社会上的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费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七、【特别提醒】
1、本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标的外观、结构、装修及面积等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报名参与竞买视为接受标的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2、竞买人须在参拍前向相关职能部门对拍卖标的能否过户、是否存在二次交易、过户流程和要求、过户所产生税费的税种和税率、户口迁移等事项及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并办理。
4、在本院向买受人送达成交确认裁定书或交付拍卖标的之前,因案情变化,本院有权撤销此次拍卖,并通过竞买报名时预留信息通知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领取保证金及已缴纳尾款,逾期未领取造成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税、费负担】
1、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相关的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等相关配套项目的变更和申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因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如因拍卖标的土地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过户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和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相关税种及税率可点击下方链接登陆房产智算器估算交易税费(仅供参考),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PC端:https://zsjsqpc.nanhai.gov.cn/
移动端:https://zsjsq.nanhai.gov.cn/
存量房交易计算公式汇总表(仅供参考)
原权属人身份 | 房产性质 | 税种 | 税率及征免情形 | |
自然人 | 住宅 | 增值税(购买) | <2年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1+5%) |
≥2年 | 免征 | |||
增值税(自建自用) |
| 免征 | ||
城建税 | 增值税实缴税额×7%或5%(符合条件可享受减半征收) |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3%(符合条件可享受减半征收)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2%(符合条件可享受减半征收) | |||
个人所得税 | <5年或≥5年但不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 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受赠房屋再 转让 | 转让所得×20% | |
不能提供原值凭证无法准确计算所得额 | 买卖 | 转让所得×1% | ||
拍卖 | 拍卖成交价格×3% | |||
≥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 免征5年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 | |||
土地增值税 | 免征 | |||
印花税 | 免征 | |||
契税 | 契税基本税率是3%;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 |||
非住宅 | 增值税 | 能提供购买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价格)×5%÷(1+5%) | |
不能提供购买发票的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1+5%) | |||
城建税 | 增值税实缴税额×7%或5%(符合条件可享受减半征收) |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3%(符合条件可享受减半征收) | |||
地方教育附加 |
文章推荐:
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滨州分中心山东调水滨州段2025年度打渔张泵站及高低输沙渠日常维修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