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在建线路5、6、7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YZX2024-079、080、08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在建线路5、6、7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工程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长春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长春市2024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长城乡联字〔2023〕17号)批准建设,出资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标段内容:
一标段项目名称:轨道交通在建线路5、6、7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
标段内容:红旗街、硅谷大街、长春大街道路大中修工程,设计内容主要为铣刨拆除路面与恢复路面、道路排水、道路顺接、道路沉陷管沟沉陷及坑槽处理、立缘石翻建、拆除与新建人行道、检查井调高加固、雨水口调高加固、交通标志标线、候车亭迁移工程、风雨连廊工程、电气工程等。
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740393.00元。
二标段项目名称:轨道交通在建线路5、6、7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工程监理(二标段)
标段内容:飞跃路、芳草街(蔚山路-南四环路)-(三环-四环)、芳草街(蔚山路-南四环路)-(四环-金宇)、前进大街、永顺路、华远路、双丰站、南溪湿地站新建港湾、福祉路,设计内容主要为铣刨拆除路面与恢复路面、道路排水、道路顺接、道路沉陷管沟沉陷及坑槽处理、立缘石翻建、拆除与新建人行道、检查井调高加固、雨水口调高加固、交通标志标线、候车亭工程、电气工程等。
最高投标限价(二标段):788242.00元。
三标段项目名称:轨道交通在建线路5、6、7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工程监理(三标段)
标段内容:南湖大路(开运街-辉南街)、南湖大路(辉南街-前进大街)、南湖大路(前进大街-南湖中街)、南湖大路(南湖中街-人民大街)、南湖大路(人民大街-亚泰大街)、南湖大路(亚泰大街-东岭南街)、南湖大路(东岭南街-临河街)、南湖大路(临河街-赛德广场)、南湖大路(赛德广场-会展大街)、南湖大路(会展大街-东环城路),设计内容主要为铣刨拆除路面与恢复路面、道路排水、道路顺接、道路沉陷管沟沉陷及坑槽处理、立缘石翻建、拆除与新建人行道、检查井调高加固、雨水口调高加固、交通标志标线、候车亭工程、电气工程等。
最高投标限价(三标段):1176527.00元。
2.2本项目特点:因受交通条件影响,部分路段施工时间紧,且多有夜间施工。
2.3 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保修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修结束为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计划工期为2024年8月25日至2026年12月31日,施工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且不增加监理报酬,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监理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强制性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须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是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监理员须是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注:本项目业绩(企业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起)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2022〕5号),对信用评价为D级的监理企业,重点监管。在信用修复前,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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