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0114-99-01-48916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新建DN1400给水管道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新建DN14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新建DN14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总长度约8900米,总投资约 19791.56 万元,设计起点位于新花大道与花都大道交界处,设计终点位于新花大道与迎宾大道交界处,主要沿新花大道敷设DN1400钢管约6750米、DN1400球墨铸铁管约1700米、DN600-DN1000钢管约450米,以及配套建设蝶阀井、排气井、排泥井等;基坑开挖最大深度约为10.8米,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 ||
招标内容 |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1200天;暂定为2024年08月-2027年8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开工之日起计算,施工总工期内项目完工并满足验收规程移交发包方使用。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3114.73820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3.1.1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1.2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 3.1.3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