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 标 条 件
温岭市东部新区30街市政工程(三类园区内) 已由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温发改证〔2020〕184号、温发改证 〔2020〕25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土地出让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温岭市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 司 ,招标人为 温岭市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台州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 二期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999 万元,工程概算 199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794.86 万元,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温 岭市东部新区30街市政工程(三类园区内)二期,迎光路-台州湾大道连接线,施工桩号为K0+644.44-K0+803.85的道路工 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标志标线工程。其中道路工程:规划红线宽度28m,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4米绿化带+14 米机动车道+4米绿化带+3米人行道。 建设地点: 温岭市东部新区北片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仅计雨水管道及雨水口连接管)、绿化工程及标志标线 工程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3417150元(不含渣土消纳费含税价94151元;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 价) 。
2.3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 。
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 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 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 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
准)。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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