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
丽 湖 区 块 下 穿 隧 道 及 3D 信 息 化 开 发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丽湖区块下穿隧道及3D信息化开发工程 已由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11-330683-04-01-14865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 机构为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丽湖区块下穿隧道及3D信息化开发工程 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3205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2489.73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 于嵊州市鹿山街道,西起问越路交叉口,东至丽东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9.88亩,环形人行天桥标志物面积约7479平方 米,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663平方米,隧道及地面道路全长约870m,其中下穿隧道工程暗埋段约75m,敞开段约437m。改 建南田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50米,主线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规模,地面辅道设计速度40km/h, 双向4车道规模,新建丽湖路东侧绿带内综合管廊长度约240米。新建丽湖路、问越路、丽东路、丽西路约208根智慧多功能 杆及配套电气 。建设地点: 嵊 州 市 丽 湖 区 块 。
2.2招标范围: 丽湖区块下穿隧道及3D信息化开发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建 安工程造价: 19333.0659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540 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 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一 级 及 以 上 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 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 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 □ 承接过 /☑ 完成过 长度 300 米及以上的城市隧道(指城市 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的 业绩 ;
注:业绩证明资料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制件: ① 中标通知书; ② 工程合同; ③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 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 ①②③ 项证明资料三项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 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则另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 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 2 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一 级 及 以 上 资质; 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③ 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 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 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 相关的所有资料; ⑤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 联合 体投标的,应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书和资料。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一 级 建造师执业 资格(☑职称: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 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 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 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监理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 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在监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书面资料,没有 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监工程,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 监工程 的规定执行】,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为 投 标 申 请 人 在 职 工 的 , 须 提 供 开 标 前 六 个 月 投 标 申 请 人 所 属 社 保 机 构 养 老 保 险 交 纳 清 单
或 证 明 。
(三)其他: /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 定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 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 条件) ;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 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
条件) ;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
3.16 ☑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3人、 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专业符合专业工程类别,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为投 标申请人在职职工,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4. 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台( http://220.187.226.36:8080/TPBidder/frame/fui/pages/themes/elegant/elegant?pageId=pages-elegant)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87.226.36:8080/TPBidder/frame/fui/pages/themes/elegant/elegant?pageId=pages-elegant) 自行下载招标文 件(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 。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9 日 9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嵊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超 过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未 完 成 上 传 的 投 标 文 件 , 交 易 平 台 将 拒 收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嵊 州 市 城 南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浙 江 同 济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嵊 州 市 三 江 街 道 领 带 园 四 路 11号 地 址 : 嵊 州 市 领 带 园 二 路 国 银 智 创 小 微
企 业 园 八 号 楼 6楼
联 系 人: 汪工 联 系 人: 汪少春
电 话: 0575-83193929 电 话: 17357598622 邮 编: 312400 邮 编: 312400
2024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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