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养殖区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施工)
( E6505003919000641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养殖区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505003919000641001)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的伊发改投资(2024)187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70.0 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吐葫芦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 新建储粪池 1 座、药浴池 1 座及配套防疫设备;修建大门 4 个、砖围墙 72 米、围栏 812 米;铺设道路 1757米、供水管网 3050 米;安装路灯 70 盏及电力配套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500391900064100100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养殖区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完成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养殖区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只在一个项目中担任职务(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建造师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如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6)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近 3 年(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07 月 01 日-至今)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注: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8)信誉要求: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信用建设中的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 2021 年 6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5日到 2024年07月1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10:0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0:00
2.开标方式:现场公开开标(采用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建设大厦1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2、本项目采用新点系统开评标,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 CA 锁以便解密并打开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详情登录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或咨询新点服务热线 4009980000。
3、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 CA 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保证金金额:玖万元整(90000 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55952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必须从总公司账户支出,分公司账户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5、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代表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参与开标活动,并携带实体 CA 证书。项目建造师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6、本项目仅采用计算机辅助电子开评标,开标现场无须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定标候选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份数及封装提供纸质文件至招标代理公司。纸质标书用于定标,为了保证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的一致性,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哈密版)直接打印生成。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吾县农业农村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吐葫芦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蒙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哈密市伊吾县 |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东河源底商三楼 |
联 系 人:朱晓鹏 | 联 系 人:吴越 |
电 话:0902-6720273 | 电 话:1809934833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3192821@qq.com |
2024年07月0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