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013-440114-46-01-00074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北江引水工程(花都水厂及配水管道工程部分)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北江引水工程(花都水厂及配水管道工程部分)(标段三)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北江引水工程(花都水厂及配水管道工程部分)(标段三)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集贤村北面,芙蓉嶂水库以东,山前旅游大道北侧。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15%,银行长期贷款比例为总投资的 85%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新建芙蓉大道至芙蓉嶂水库防洪砂石堆料物段DN2000应急联通管道约960米、新建芙蓉大道至瑞边村段DN2200配水管道约790米,山前旅游大道段应急联通管与配水管采用同槽开挖敷设,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实施内容为广州北江引水工程(花都水厂及配水管道工程部分)(标段三)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的工程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含临时用水、用电报批和安装);(2)包工、包料、包安装、包二次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绿色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全部手续、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竣工图编制、包保修、包设备和软件售后服务、包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交通疏导等;(3)按要求完成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污水零排放),完工后路面恢复、河道恢复、土地复垦、树木保护迁移、复绿、复耕、土壤监测等工作;(4)协调办理路政许可申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编制交通流量评估报告及交通疏解方案等)。(5)根据技术标准和要求,应用BIM技术,建立信息模型系统进行施工管理,建设智慧工地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建设单位、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水务管理部门系统,实现工地管理信息实时传送;(6)派员协调、配合完成相关工程报批、报建、工程验收、周边关系协调工作,如:穿越供电、供水、供气、国防、通讯等线路施工报批以及迁改;穿越国道、省道的施工报批及迁改等;穿越河道堤围的施工报批及迁改等;施工范围涉及的征租地拆迁工作。(7)派员配合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综合调试、投产运行、竣工验收、质量创优和科技创新等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约120日历天,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开工之日起计算,施工总工期内项目完工并满足验收规程移交发包方使用。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016.92801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1.1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1.1.2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 1.1.3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1.1.4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项目任职期间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1.1.5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提供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1.1.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 年1月1 日 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质量合格且造价规模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注:1)本项的类似业绩指给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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