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额敏县喇嘛昭火区灭火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额敏县喇嘛昭火区灭火工程(项目编号:0634-244XZ3QJ0169)招标人为额敏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新疆额敏县。
2.招标范围:按照初步设计批复,实施火区灭火工程施工招标(包括按初步设计要求完成规定区域内火区治理过程中的供水工程、供电工程、临建工程、剥离工程、超前探测、边坡防护工程、钻探工程、注水工程、注浆工程、覆盖工程、回填工程、监测工程、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及其它等相关工作。
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 31日;总工期:521日历日;后期监测12个月;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近五年以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
2.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中国煤炭建设协会颁发的煤田(煤矿)灭火工程施工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地质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矿山工程专业)。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不少于1项煤田灭火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6.信誉要求:(1)提供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查询的结果证明)(3)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的结果证明)(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在咨询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并盖投标人公章。
7.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 1 年可提供财务状况表(至少应包含利润表)。
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30日至2024年7月5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包)。
2. 凡有意参加者,须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发票由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开具。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文件下载服务费200元,下载费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郑重说明:招标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自治区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2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开标厅1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说明
无
七、监督部门
额敏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额敏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文化路1幢0001室
联系人:赵文胜
联系方式:13319758217
招标代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
联系人:张国强
电 话:0991-459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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