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CGRW-2024-006272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零星装修装饰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地址: 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黄河路
采购范围: 纸面石膏板、铝合金扣板、乳胶漆、镀锌轻钢龙骨、门、地胶地面、防水卷材、实木柜、窗帘、石膏装饰线、真石漆、不锈钢护角、
成品腻子粉、石膏顶角线、铝合金玻璃隔断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
(2)近三年项目业绩;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应在供货地区内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5)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在十一师集采平台供应商库中合格供应商。
投标人报名必须提供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开户许可证;
(4)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大写金额:伍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2)此次招标必须缴纳75000元(大写金额:柒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要求必须以转账的方式缴纳。
( 3)账户及账号请联系张晓芸13565840493。
招标文件领取: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后,线上领取。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投标人报名或投标IP地址相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十一师国有企业集采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法律,对出现IP地址相同情形,禁用其投标账号3-12个月,情节严重的终身禁用,禁用期间不得参与招标方任何建设项目。
联系人:张晓芸
联系电话:1356584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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