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南华西路龙溪新街39-41号首层至五层
16450.00元/月/总面积
470 ㎡
2024-06-24
3 年
其他
公寓型办公
49350.00元
2024-07-19
以上价格不包含水电费等其他费用,首年租金以中标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自2024-06-24至2024-07-19)
房产
广州市华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以自然人名义承租后在该标的注册法人的,自然人必须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
2.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意向承租方过往承租本出租方的物业期间,不得存在超过1次欠租或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记录;
4.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设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报名无效;
5.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弃标处理;
6.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1.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等版本签订;
2.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但不包括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原租户添置的可简易装卸和拆走的电器及办公用品等;
3.本次出租用途为公寓型办公;
4.该物业不得分租、转租;
5.承租方需做好消防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间隔装修现状等交付使用,承租方如因自身使用原因,需重新进行间隔或完善配套设施以及改善环境等装修的,需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3.意向承租方如成功报名并缴纳竞租保证金,便视为意向方已清楚并接受标的的全部情况和本次招租的全部条件和要求。
4.竞价保证金内容及处置办法:
(1)竞价保证金额度为本挂牌物业底价的三倍。
(2)符合资格且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方在签署租赁合同,并缴交相应的物业租赁保证金后,由出租方向招租平台申请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符合资格且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本挂牌公告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4)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原则上自交易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5.原租户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6.本物业出租方提供付费形式的供电及供水(如有),因私自拉搭供电线路产生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7.该场地进场使用时间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8.意向方须自行至物业所在街道了解临时场所登记及工商牌照办理手续等,如无法办理请勿参与报名;
9.此标的在公开挂牌期间,出租方可对此标的出租条件进行补充,如有其他重大事项意向方需与出租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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