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第二中学城中校区改扩建工程张家港市第二中学城中校区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第二中学城中校区改扩建工程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张家港市第二中学城中校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行审投[202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第二中学,招标人为张家港市悦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市第二中学城中校区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中路361号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0200平方米(其中张家港市第二中学投资建设约40000平方米,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建设约102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桩基、土建、钢结构、幕墙、装饰、电梯、水电、消防、智能化、暖通、室外配套、景观绿化全过程监理服务(不含造价控制),总建筑面积46138.03平方米,地下16992.38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建筑面积12940.57平方米),最高5层,檐口高度21.75m,最大跨度41.5米。(其中张家港市第二中学投资建设约35988.78平方米,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建设约10149.25平方米),施工总承包建安费估算价21904.4270万元。(其中张家港市第二中学投资16275.8584万元,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建设 5628.5686万元)。
2.4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E3205820330001767001005 | 张家港市第二中学城中校区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 桩基、土建、钢结构、幕墙、装饰、电梯、水电、消防、智能化、暖通、室外配套、景观绿化全过程监理服务(不含造价控制),总建筑面积46138.03平方米,地下16992.38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建筑面积12940.57平方米),最高5层,檐口高度21.75m,最大跨度41.5米。(其中张家港市第二中学投资建设约35988.78平方米,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建设约10149.25平方米),施工总承包建安费估算价21904.4270万元。(其中张家港市第二中学投资16275.8584万元,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建设 5628.5686万元)。 | 200.0 | 114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总监解锁手续。(附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18日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8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ggzy.zjgzhcs.com/TPBidder;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8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6.2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张家港市悦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南路9号东辅楼415室 | 地 址:张家港市华怡商厦南楼4楼 |
邮 编:215600 | 邮 编: |
联 系 人:刘德刚 朱云 | 联 系 人:陆海燕 |
电 话:0512-58177560 | 电 话:18013139795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4年06月18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监理大纲:22分 总监:3分 监理机构人员:8 分 企业评价:3分 类似工程业绩:3分 设备、检测仪器:2 分 总监答辩:0 分 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6分 投标报价:53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每档按 1% 计。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Q Q值= 。(Q≥8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监理 方案 | 质量控制方案 | 质量控制目标是否明确; 质量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5.0 | |
进度控制方案 | 进度控制目标是否明确且确保合同工期; 进度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进度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3.0 | |||
安全监督管理 | 安全监督管理目标是否明确; 安全监督管理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5.0 | |||
合同管理 | 合同管理的方法是否合理、是否有监控发生合同纠纷的具体措施 | 2.0 | |||
各营运商施工协调 | 协调方法是否清晰合理、是否有具体措施 |
| |||
信息管理 | 信息传递途径是否流畅、查阅是否方便、资料是否齐备等 | 1.0 | |||
针对性监控重点及难点 | 针对性是否强、措施是否具体、对关键部位、工序旁站监理项目安排是否齐全 | 3.0 | |||
合理化建议 | 是否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合理化建议并是否经评委分析论证认同 | 1.0 | |||
项目管理机构 |
总监 | ①总监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得 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得 1分(以职称证书为准)。最高得 2分。 ②总监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 3.0 | ||
监理机 构人员 (不含总监) | 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 监理员:3 人 承诺配备上述人员的(只需附承诺函)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 3.0 | |||
监理机构人员职称(不含总监) | 监理机构人员中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 1分,最高得 5 分。 | 5.0 | |||
综合标 | 企业评价(获奖) | 投标人获得省辖市级优质工程奖得2分/个;获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得3分/个。限评一个,最高得3分。(获奖项目为公共建筑工程(商住楼除外)施工监理项目,且在有效期内) 备注:省辖市级优质工程奖有效期一年;省级优质工程奖有效期两年;国家优质工程有效期三年。有效期自获奖证书发证或者获奖文件发文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日期计算,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 3.0 | ||
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自 2019 年 06月 0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28790 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投资额1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商住楼除外)施工监理项目。每一个项目得3分,最高得3 分。 备注:投资额、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的业绩为准。投标人必须提前入库,入库时须上传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到数据库中: 1、经过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2、监理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注: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没有备案的,可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3.0 | |||
设备、检测仪器 | 现场检测设备满足工程检测需要的得 2 分,需配备:经纬仪、水准仪、红外线测距仪,缺一项扣 1 分,最多扣 2 分。(提供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 2.0 | |||
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 |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信用分值×折扣系数,本标段折扣系数为6 %。信用分按照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 | 6.0 | |||
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0.0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5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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