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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历史城区内老旧住区改造项目—十梓街356号、民治路42号等9个老旧小区2024年历史城区内老旧住区改造项目一十梓街356号、民治路42号等9个老旧小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2024-06-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历史城区内老旧住区改造项目一十梓街356号、民治路42号等9个老旧小区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苏州审批备〔2024〕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名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名投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人民路以东、干将路以南

规模:改造范围包括十梓街356号;民治路42号;元和路小区;水仙弄小区;醋库巷20、30、36小区;醋库巷56号、68号、马军弄2号、3号;锦沧花园;沧浪亭街2-20号及5号小区;二郎巷小区等9个老旧小区,建筑面积约为121279?。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整修、市政道路设施、绿化景观、管线改造,立面线路整理、智能化建设、通信(三网及广电)架空线入地、机动车充电桩电缆通道(包含电缆井及计量箱基础等土建工作)及公共配套设施新增及环境整治等,最大建筑高度不超24米,最高建筑层数6层。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N3205010304000158001001

2024年历史城区内老旧住区改造项目一十梓街356号、民治路42号等9个老旧小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6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且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6700:002024614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710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

6.1招标范围:2024年历史城区内老旧住区改造项目一十梓街356号、民治路42号等9个老旧小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施工、竣工、整体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的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本项目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店招深化设计及相关审批手续、各阶段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包括: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代表须要配合发包人要求参加监理例会,设计专题会议,处理现场问题随叫随到。参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配合建设单位向苏州市及姑苏区相关政府部门作设计汇报,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2、施工与采购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住宅整修、市政道路设施、绿化景观、管线改造,立面线路整理、智能化建设、通信(三网及广电)架空线入地、机动车充电桩电缆通道(包含电缆井及计量箱基础等土建工作)及公共配套设施新增及环境整治等,协助报建、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3、专业分包:承包人需分包工程的,则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须得到发包人书面认可,并做好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完成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 并在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等方面履行好总包管理义务。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建设项 目档案归档(工程声像档案(采集摄录、编制归档)、工程数字化电子档案(整理著录、编 制归档)、工程纸质档案(资料整理、立卷归档)、竣工验收备案归档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

6.2 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6.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过类似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06月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类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总承包业绩:2021年06月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类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自 2021 年 06月以来承担过设计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3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金额的,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1、申请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以及其他能反映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申请人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及其他能反映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以上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6.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及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且自记?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6其他要求:

  1. 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苏州市外的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劢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4. 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被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5. 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 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 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8. 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等于 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 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为 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 名;有效投标少于 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9. 投标申请人须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0. 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www.szzyjy.com.cn: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40403/4862dcee-a7e3-404c-bcc0-c986c4edf7b6.html?fzxname=

    8.联系方式

人:

苏州名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址:

苏州市姑苏区翠庭路200号

址:

苏州市吴中区盘蠡新村25-1幢

编:

编:

人:

杨小辉

人:

徐珊珊、张双艳、郭敏

话:

0512-65181973

话:

13382540347

真:

真: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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