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3线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53线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南昌市交通运输局以洪交字[2024]28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市公路中心自筹相结合,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南昌县境内,起于三阳特大桥(桩号K671+447),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途经南昌县泾口乡、塘南镇等,终点位于高新区麻丘小桥(桩号K692+160),路线长20.713公里,实施长度20.173公里(扣除泾口大桥540米),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全线限速60 km/h) ,路基宽12米,路面宽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2建设地点:南昌市南昌县范围内;
2.3计划工期:4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2.7项目概(预)算投资约:12470.3035万元人民币;
2.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公路养护二类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已换新资质的需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全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主体二类序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当年未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信用等级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截止至发布本招标公告前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7日00:00至2024年06月14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中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备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澄清、修改以及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回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电子版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8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评标,投标人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5各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咨询电话:400-998-0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法制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609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91-88552509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545号红谷城投大厦11层
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18870400707
监督部门: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网址:ncjt.nc.gov.cn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九楼
电话:0791-83986210
邮政编码:330038
日 期:2024年06月07日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需同时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已换新资质的需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无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2)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4)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5)最近5年(指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6)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江西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全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主体二类序列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9)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近 3 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直接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履约信誉情况表中自行填报,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 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有关人员的行贿犯罪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瞒报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投标资料弄虚作假处理)。 (10)投标人与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南昌市公路管理局)或其下属单位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没有涉及处罚未了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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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人 | 1、具有工程师(公路相关专业)或以上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执业资格,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2、年龄在60岁以下; |
项目总工程师 | 1 人 | 1、具有高级工程师(公路相关专业)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年龄在60岁以下; |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程师应提供以上所述相关证件及近连续六个月社保加盖单位公章(含电子公章)。(社保期限: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为准,且必须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间的社保)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企业业绩较好的投标人优先; (5)技术能力全面的投标人优先; (6)履约信誉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7)施工组织设计安排优良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 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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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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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废标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主要人员:25分 履约信誉:15分 技术能力:15分 业绩:15分 |
2.2.2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2.2.3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通过详细评审;当潜在投标人小于5名时,全部通过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1 (1) | 施工组织设计 (30分) | 1、施工方案(4分) 合理得3.2-4分,较合理得2.8-3.1分,一般得2.4-2.7分。 2、高新技术工艺施工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对应的方案(5分) 合理得4.1-5分,较合理得3.6-4.0分,一般得3.0-3.5分。 3、质量控制和保障措施(4分) 合理得3.2-4分,较合理得2.8-3.1分,一般得2.4-2.7分。 4、进度控制和保障措施(4分) 合理得3.2-4分,较合理得2.8-3.1分,一般得2.4-2.7分。 5、安全控制和保障措施(4分) 合理得3.2-4分,较合理得2.8-3.1分,一般得2.4-2.7分。 6、投资控制和保障措施(3分) 合理得2.6-3.0分,较合理得2.2-2.5分,一般得1.8-2.1分。 7、项目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置(3分) 合理得2.6-3.0分,较合理得2.2-2.5分,一般得1.8-2.1分。 8、承诺及合理化建议(3分) 合理得2.6-3.0分,较合理得2.2-2.5分,一般得1.8-2.1分。 |
2.2.1 (2) | 主要人员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的得基本分16分。 1、除附录5中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外,拟投入现场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加1分,最高加3分; 2、项目经理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在二级公路及以上单项养护工程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工程项目上担任过负经理或副总工及以上职务的,每提供一个加2分,最高加6分。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评审依据:建造师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交通安全合格证B证及近连续六个月社保加盖单位公章(含电子公章);工程师提供职称证及近连续六个月社保加盖单位公章(含电子公章)。(所有人社保: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为准,且必须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间的社保) |
2.2.1 (3) |
履约信誉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的得基本分11分。 2023年在江西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主体二类中,获得A级及以上的,加4分;获得B级的,加2分;其他的不加分,本项最高加4分。 评审依据: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含电子公章)及查询网址。 |
2.2.1(4) | 技术能力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9分。 1、投标人资质加分条件(本项最高加4分) ①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省级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或 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省级公路养护二类乙级资质的单位(已换新资质的需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加2分; ②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省级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的单位(已换新资质的需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加3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含电子公章)。 2、投标单位具有高聚合物注浆、灌注式半柔性路面新型技术施工经验的,提供其中一项新型技术佐证材料的,加1分;提供两项的加3分;本项最高加 3分。 评审依据:1.提供能体现相应的技术的证明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图纸主要页;项目工程检测报告或交(竣)工验收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含电子公章)。 |
2.2.1 (5) | 业绩 (15分) | 1、基本分:满足资格审核要求的可得基本分9分。 2、投标单位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另外提供二级公路及以上养护工程单项合同价(A),1500万元≤A<3500万元的项目合同,每提供1个加0.5分,最多加1分;3500万元≤A<5000万元的项目合同,每提供1个加1.5分,最多加3分;A≥5000万元每提供1个加3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加分。本项最多加6分。(业绩不得重复,可自由组合) 评审依据:①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竣)工验收证书的证明材料;②提供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彩色件;③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交管养字【2018】30号)养护工程按养护目的和对象,分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 |
1、所有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记不良记录一次,上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违规不良行为,列入施工企业黑名单。
2、2、中标公示内容包含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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