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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丁未路旧街区环境修缮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4-05-29

县城丁未路旧街区环境修缮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城丁未路旧街区环境修缮项目(一期)已由 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县城丁未路旧街区环境修缮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饶发改投审[2021] 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8-445122-04-01-710327,项目业主为 饶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向上级争取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饶平县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

2.2 建设规模:对沿街18栋共57间民国风貌保留较好的旧楼进行加固、立面整修、门窗修缮以及增设灯光照明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602.97万元。

2.3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64.24万元,其中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845.61万元,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18.63万元。

2.4 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240个日历天。

2.5 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建配合;工程施工等。具体内容包括:

(1)工程设计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技术服务等及相关配套设计、规划咨询服务等。

(2)施工总承包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有效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及结构设计事务所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一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不含临时证书)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取得对应专业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

3.3 投标人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不能为同一人。

3.4 自2021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设计或施工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近三年以来在该系统中和信用中国中没有出现被限制参与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现场查询);

3.6 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拟投入的人员必须在已登记人员中派出。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①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②联合体的资格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及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

4.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zggzy.com)首页-资料下载-工程交易-建设工程投标系统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咨询电话0768-2393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4.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09时30分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具体操作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指南,咨询电话0768-2393020)。

5.2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派人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另外提供三套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5.3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68-7800141

地址:饶平县饶平大道西侧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饶平县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总站 地址: 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768-8862352
招标代理: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十一层1108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联系人:佃工电话:18933087715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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