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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田镇凤巢村y023风吹格至罗山自然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2024-05-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田镇凤巢村Y023风吹格至罗山自然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编号南建标[2024]036号的东田镇凤巢村Y023风吹格至罗山自然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政办[2023]27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南交审[2023]93号 审定。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安市东田镇

2.2 项目的规模: 东田镇凤巢村Y023风吹格至罗山自然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路线长1.916公里,数据库桩号K10+840~K12+756。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为准。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1 个标段 ,根据工程性质分为 _________ 个标段组 ;本次共招标 1 个标段 1 个标段组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工期

1

K10+840~K12+756

1.916

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为准。

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1 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参照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附录3简要填写): /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_________ 及以上资质(参照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附录3简要填写): /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_________ 及以上资质(参照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附录3简要填写): /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为: 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和在泉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j.quanzhou.gov.cn/)公示结果为准 。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为 2024年06月18日08时30分00秒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信用分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泉州市最新公布的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结果。其中,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泉州市最新公布的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泉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j.quanzhou.gov.cn/)专题专栏工程建设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http://ggzyfw.fj.gov.cn/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 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卓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安市

地址: 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综合大楼8楼

邮政编码: 362300

邮政编码: 362300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人: 小林

电话: 13559562899

电话: 1367599919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4年5 月 28 日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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