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黑河市爱辉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报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市龙科街7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RZ—2024037
项目名称:黑河市爱辉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黑河市爱辉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应依据《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进行编制。
具体要求:对黑河市爱辉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期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第二十五条所列警告情形的整改情况、《黑河市爱辉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任务措施和工程项目落实情况、各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2019-2023年)、示范引领情况进行总体情况的梳理,并以评估报告的形式将爱辉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期间的工作成绩进行完整的展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1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2.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四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2.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4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5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2.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打印盖单位公章),近三年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采购将被拒绝,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进行核查,并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2.7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核查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竞争性 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近三年列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将被拒绝,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进行核查,并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市龙科街70号)
方式: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河市双拥大街21号(爱辉区公安局北侧)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河市双拥大街21号(爱辉区公安局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河市爱辉生态环境局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兴安街170号
联系方式:梁女士13100860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科街70号
联系方式:兰女士0456-7777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 1310086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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