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石楼镇沙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番禺区石楼镇沙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1903)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于2024年4月2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作修改。
一、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 | 详见原文 | 详见附表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2分,扣至0分为止。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4分,每低1%扣0.1分,扣至0分为止。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招标文件全文社保时间要求 | 招标文件全文社保时间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3月) | 招标文件全文社保时间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4月) |
《广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68.3 | 68.3 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 □ 按通用条款规定的调整事件。
■ 另作约定: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汇总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临时用水、用电、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交通安全维护设施费、技术措施费、材料检测费、试验费用、绿化养护费用、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时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中,发包方不再承担有关风险费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照施工期间广州市有关工程计价文件规定和材料指导价格执行。 | 68.3 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 □ 按通用条款规定的调整事件。 ■ 另作约定: 工程款(建安费)总价在结算评审前按施工合同价控制,结算评审后以结算评审价为准。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汇总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临时用水、用电、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交通安全维护设施费、技术措施费、材料检测费、试验费用、绿化养护费用、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时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中,发包方不再承担有关风险费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照施工期间广州市有关工程计价文件规定和材料指导价格执行。 |
《广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79. 预付款 | 79.1 预付款的约定及管理 (1) 预付款的约定 □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 ■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中标价款的30%,其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专用条款的约定。 (2) 预付款的最高限额 □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 ,即 / %,即 / 元。 □ 另作约定: /
79.2 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期限: □ 按承包人在完成本款三项工作后的7天内。 ■ 另作约定: 合同签定并承包人进场施工后15个工作日内。
79.4 预付款抵扣方式 □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 其它方式: 按专用条款第81.1条方式扣回。 | 79.1 预付款的约定及管理 (1) 预付款的约定 □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 ■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价的30%,其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专用条款的约定。 (2) 预付款的最高限额 □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 ,即 / %,即 / 元。 □ 另作约定: /
79.2 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期限: □ 按承包人在完成本款三项工作后的7天内。 ■ 另作约定: 合同签定并承包人进场施工后15个工作日内(在已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开工备案后,才能办理工程预付款请款(需提供履约保函复印件))。
79.4 预付款抵扣方式 □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 其它方式: 按专用条款第81.1条方式扣回。 |
《广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81. 进度款 其他方式:政府资金投资工程按方式 四 的支付期、支付办法执行:(4)方式四 | (4)方式四 1) 月进度款按每月完成的合同内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支付月进度款时按比例3:4:3分次扣回预付款; 2) 工程竣工结算经番禺区财政局基建评审机构审定并承包人交齐工程档案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 3) 剩余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且完成保修项目并验收合格后14天内,将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无息付清; 4)外地承包人(即企业注册地为广州市外企业),由承包人凭发票及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收款。
| (4)方式四 1) 完成工程进度超过预付款后可申请进度款,工程总进度大于90%但未单位工程验收的,支付至合同价的78%; 2) 完成单位工程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 3) 单位工程验收后、提交结算送审资料,可支付至合同价的90%; 4)工程竣工结算经番禺区财政局基建评审机构审定并承包人交齐工程档案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 5) 剩余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且完成保修项目并验收合格后14天内,将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无息付清; 6)外地承包人(即企业注册地为广州市外企业),由承包人凭发票及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收款。 7)变更工程款:工程变更部分在办理财政结算评审前,可根据区工程变更管理规定报相关部门批复后,依据原合同条款及变更工程的实际工作进度,支付至工程补充协议价的60%,待项目完工后,与原主体合同一并报财政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后支付变更工程余款。 |
二、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项目日程安排调整如下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安排为准。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附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5(2) | 商务部分(100分) |
项目管理机构 (20分) | 技术负责人(5分) | (1)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本项最高得5分。 |
安全负责人(5分) | 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网站(https://rmocse.chinasafety.ac.cn/)查询结果网上截图,本项最高得5分。 | |||
造价负责人(5分) | (1)具有工程造价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造价类中级职称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取得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职称证、注册证书扫描件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本项最高得5分。 | |||
质量负责人 (5分) | 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本项最高得5分。 | |||
注:(1)人员须按评审内容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料。(2)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3)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2024年4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不含子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或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 ||||
类似工程业绩 | 15分 |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400万元的市政工程,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 ||
获奖情况 | 15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得过建设工程质量奖的: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3分;获省级(含部级)奖项,每项得2分;获市(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①奖项业绩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②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③工程奖项: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市政金杯奖、中国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省或市级工程质量奖或市级优质工程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项。④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 ||
工程研发能力 | 40分 | (1)投标人主编过工程类的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或规范或规程)的,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 注:本项最高得30分。须提供已出版的标准(或规范或规程)的封面和显示投标人为主编信息页面的扫描件,或在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或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或批准该标准(或规范或规程)的相关部门网站查询信息网页截图,否则该项不得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注:获奖时间以证书或获奖文件中载明的时间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奖项的颁发单位须为省级(含副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或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省级或以上市政行业协会,且提供其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chinanpo.mca.gov.cn)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页,否则该项不得分。无提交上述资料不计分。 | ||
第三方评价 | 10分 | (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页的截图,同一项认证获得有多个证书的按其中一个计分一次,只计算本公司证书(分公司及子公司不计算),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满足要求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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