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动力总成前瞻技术研究部工业空调维修保养总包项目 采购项目 2024年动力总成前瞻技术研究部工
业空调维修保养总包项目 包件询比采购公告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 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1采购服务名称: 2024年动力总成前瞻技术研究部工业空调维修保养总包项目 2.2实施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15号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期末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分值≥90分自动顺延一年,最多顺延两次;在合 同执行期间,如因设备新增或者停用等原因需调整维保设备数量范围的,由甲方按投标报价单价调整合同款;价格有效期三 年。
2.4最高响应限价: 无 服务内容: 2024年动力总成前瞻技术研究部工业空调维修保养总包项目,详见技术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 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提交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 (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供应商成立时间介于2021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1年资料;供应商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2和2021年资 料,但应提供开启会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7)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类似业绩的合 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3)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含税8万元人民币,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 不低于含税8万元人民币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5)类似业绩是指工业空调维修保养项目。
3.1.4人员要求:人员应针对本项目合理配置且能满足项目管理需求,须具备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需 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注: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一人持有或两人持有均可):
1)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拟委任的人员汇总表;
2)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s://CX.mem.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 接受 分公司参与。 分公司参与响应时使用总公司资质、财务、业绩资料无效。 3.4本次采购 不接受 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 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5月14日23:00至2024年5月20日17:00 (北京时间,下 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tp.faw.cn/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用 500 元,一年内有效。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08:30,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 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 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 公开采购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http s://etp.faw.cn/ )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www.cebpubservice.com/ )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 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 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 400-691-78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 至 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
交等。
电话: 0431-8186866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至 11:30 ,13 :00 至 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采购人名称: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
地址: 无锡市永乐东路99号
联系人:缪君伟
电话: 0510-85014990-859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 李长德、王莹
座机: 0431-81868620、0431-81868695
手机: 13804461206、16643162565
邮箱: lichangde@faw.com.cn、wangying82@faw.com.cn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 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 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 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
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 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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