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珠吉路13号培训大楼装修项目,现就本项目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参与响应。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珠吉路13号培训大楼装修项目。
2.项目工程内容:详见询价文件附件2用户需求书。
3.承包方式:根据技术方案要求采用包工、包料、包施工机械(含工具)、包质量、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工期的固定总价总承包方式。
4.工期及质保期要求: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进场施工日起计60天。质保期为自所有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年。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响应人须同时具有(1)和(2)资质要求:
(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珠吉路13号培训大楼装修项目,
请按照询价文件附件1报价函《项目报价表》内容和格式报价。
2.本项目以固定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除税率政策变化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如报价后及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则以报价人原含增值税报价所对应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基准,按最新的税率修正其含增值税报价。
五、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开启报价,然后由评审小组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价格校核。评审小组对有效响应人的报价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1)如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若总报价与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修正。
(2)按上述方法调整或修正密封报价文件的报价,调整后的报价对报价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报价资格。
3.经评审,满足本采购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和用户需求书、合同条款的要求,评审价格(评审价格取经算术校核的不含税报价)最低且含税报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格次低且含税报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评审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查收《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详见询价文件附件3合同文本),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其他事项
1.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价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报价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发包人不承担报价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要求处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包括:
① 报价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须盖章)。
② 资质扫描件(复印件须盖章)。
③ 报价函。
④ 其他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3.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 4月 18 日 23:59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4.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否则其报价均无效。
5.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的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八、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4)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集团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407
联系人:谢工
电话:020-37852062
十、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附件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2楼
电话:020-37850849
联系人:林工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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