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桐城段)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编号:003
各投标人:
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桐城段)(项目编号:H0GC24A07G039 )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1.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1 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水利建设市 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 台网页截图。 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其所在项目担任岗位以及对类似项目 (如要 求) 指标的要求,除网页截 图外,投标人还需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作 为业绩证明材料 为考虑到水利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所在地区域不同且无年限 要求中的各年代不同,相关的验收标准、资料与当下不有所不同,有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完工证书、竣工验收书等。为 体现本招标文件的合理性,我单位现提供具有四方(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盖章的验收证书是否可以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要 求。或者应响应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文件精神,只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
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事实依据: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上有所冲突,应响应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文件精神,只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 图。 请求:1、我单位现提供具有四方(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盖章的验收证书是否可以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请求予 以认可。 2、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上有所冲突,应响应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文件精神,只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要求单位和个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水利建设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 图。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项目详细信息包括对时间年限以及对类似项目指标的要求, 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还需提供合同工 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提问:因地域、年限等原因,水利工程项目验收的资料有所不同,有完工验收鉴定 书、完工证书、竣工验收鉴定书等,请问,我单位提供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经四方盖章的完工证书是否可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庆市大沙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沿江东路11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556-5280083 招标人:桐城市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桐城市龙眠东路121号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556-6201543 2.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交易一部 联系人:吴群
联系方式:0556-5991150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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