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CCS20240322FJSZ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华道生物(长春)细胞免疫治疗研发和生产转化基地项目正式电安装工程,已通过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112-220175-04-01-936170,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国正细胞免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华道生物(长春)细胞免疫治疗研发和生产转化基地项目正式电安装工程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35000 ㎡,总建筑面积约60728.1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54895.69 ㎡,地下建筑面积约 5832.41㎡;项目地上共建设 10 栋建筑物。项目用电总容量为7200KVA。施工内容包括:新建10KV电缆线路一条,新建10KV高压配电室一座,容量为2000KVA*2、1600KVA*2。在计划工期内完成正式电工程安装、调试、验收、送电、移交供电公司(如需)等工作,保证现场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电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进度符合甲方要求,配合完成竣工及备案资料归档和后期审计等工作。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2.5最高投标限价:493.0087万元
2.6计划工期:30天
2.7质量标准:合格,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资质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个人参保证明》。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其他人员具有岗位证书。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且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且一人一岗。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非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当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个人参保证明》。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年-2023年之间注册成立,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之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即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外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去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08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1日16时00分前,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国正细胞免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长春市宽城区米沙子镇金融大厦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联系人:钱亚多
电话:1894302999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82号GTC环球贸易中心1012室
联系人: 张辉、钮建华
电 话:13944948886
邮 箱:shxc_jl_zf@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1188058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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