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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机关大院消防维保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3-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机关大院消防维保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现对该项目进行 询价 (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田市机关大院

2 消防维保费用: 最高限价为26000元/

3 工程建设规模:莆田市机关1-3号楼、机关食堂、周转房和市政北广场范围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

4工期要求:日常常规检查;若有特殊情况,在收到招标人通知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检测维保工作;

5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6承包方式:包干;

7维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15日支付上个月的服务费(中标价/12个月),中标人需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有 消防维保资质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有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备案的维护保养检测星级及以上的技术服务机构(以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已公布的最新名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 2024 3 22 日起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

2投标人经与招标人联系同意后,在招标人陪同下自行勘察现场,对项目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以书面信函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招标人将在开标前,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以密封方式(在信封封面注明投递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交材料;

2允许供应商采用邮寄(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或线下投递(以现场送达时间为准)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4)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政府1号楼223室

(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 4 1 9 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2)投标保证金开标时以现金缴纳。资格审查后,当场开标,未中标单位当场返还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1号楼223室)

邮编: 351100

电话: 0594-2292456

联系人 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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