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建标【2024】021号的南安市丰州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已由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以 泉资规[2024]5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卓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2376.8188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 )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 2 )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有土方工程、场地平整、排水沟、浆砌块石挡土墙、防护围栏、高位水池、喷灌系统、园林建筑、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376818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有效的不低于甲级自然资源部颁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中 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 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本招标项目 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3月12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03日08时3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 2024年4月2日17时00分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第1标段47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 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可采用泉州市工 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 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 48 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 30 万元的投标 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③ 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发改规〔2022〕3 号、 泉建筑〔2022〕24 号、泉建筑〔2020〕68 号以及泉建筑〔2022〕65 号文件要求, 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 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 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 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 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三个 帐号任选其一):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 美支行;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959015443103010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 支行。注: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 招标编号(若投标保证金凭证上确需备注的,可备注投标保证金 ),且须一 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04月03日08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http://ggzyfw.fj.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南安市丰州镇
邮 编: 3623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17689678040
传 真: /
联 系 人: 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卓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综合大楼8楼
邮 编: 362300
电子邮箱: 1838597208@qq.com
电 话: 13675999191
传 真: /
联 系 人: 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 77 号
联系电话: 0595-8638237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 0595-8636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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