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城区排水(污、雨)治理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城区排水(污、雨)治理项目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4]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沧州市城区排水(污、雨)治理项目监理服务项目2建设规模:(1)对市区的尚未分流的约194个老旧小区、57个企事业单位、24 个用水规模较大的酒店、餐饮及洗浴等场所进行雨污分流改造。(2)对主城区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清淤、错接混接的管道进行疏改、破损的管道进行修复,管网长度约201.9km, 同时对雨污水管道进行全面普查并建立数字化档案。(3)老旧管网新建改建部分:①长芦大道污水主管道复线工程②迎宾大道污水主管道复线工程③浮阳大道老旧管道改造工程④求是大道临时污水泵站工程(4)干渠治理及泵站建设部分:①排干一渠改造治理工程②海河路南边沟改造治理工程③南湖雨水调蓄改造工程④海河路污水泵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区内。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质量标准:合格6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7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本次招标,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分别为: 异议渠道: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1-83990151;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317-35010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9 09:00至2024-03-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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