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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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1873003003 | ||||||||||||||||||||||||||||||||||||||||
招标内容: | |||||||||||||||||||||||||||||||||||||||||
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35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衡水滨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地点:滏阳新河自东湖大道至滨湖新区与桃城区界;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堤防加高加固 13.19 公里,其中左堤 4.86 公里、右堤 8.33 公里,同时结合堤防加高硬化堤顶路 9.687 公里,修复上堤坡道,河道清淤 6.12 公里,漫水桥拆除重建 4 座等。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6 09:00至2024-03-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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