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三自然规告字[2024]06号
经三河市人民政府批准,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编号GK2024-01、02号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地块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出让 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准入产 业类型 | 投资 强度 (人民币) | 亩均 税收 | 土地 年产值 | 单位能耗标准 | 单位排 放标准 | 起始价 (人民币) | 竞买 保证金 (人民币) | 增价 幅度 (人民币)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高度 | ||||||||||||||
GK2024-01 | 密涿高速南连接线北侧、和平街南侧 | 33333㎡ (合50亩) | 工业 用地 | 50年 | ≥1.0 | ≤15% | ≥40% | ≤24米 | 装备制造业 | 不低于 300万元/亩 | 不低于 30万元/年 | 不低于 300万元/亩 | 小于0.38吨标准煤/万元 | 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 总额2650万元(合53万元/亩) | 2650万元 | 25万元(或其整倍数) |
GK2024-02 | 火车站路东侧、香丰街南侧 | 56713㎡ (合85.07亩) | 仓储 用地 | 50年 | ≤2.0 | ≤15% | ≥40% | ≤36米 | 仓储物流业 | 不低于 300万元/亩 | 不低于 30万元/年 | 不低于 300万元/亩 | / | 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 总额5660万元(合66.53万元/亩) | 5660万元 | 45万元(或其整倍数) |
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编号:2024-01、2024-03号)。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及缴纳保证金要求
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8日,下载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方法如下: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菜单,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土地文件下载】,选择对应项目,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下载挂牌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申请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申请人可2024年2月19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18日16时00分到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室提交书面申请。
提交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16时 0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与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共同于2024年3月18日17时 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频会议室进行,挂牌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20日时00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期挂牌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中国自然资源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三河市人民政府网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具体竞价规则及其他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申请人可对出让宗地自行现场踏勘。
3、申请人需执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4、本期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材料和竞买报价。
5、GK2024-01号地块为净地交付;GK2024-02号地块为现状交付,GK2024-02号地块上属国有资产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没)与土地一并处置,受让人除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外,还需支付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没)价款,金额以评估价值为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北嘉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没)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 1187.92万元(大写:壹仟壹佰捌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上述宗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没)价款与土地出让价款加以区分,分别上缴财政;如出让价款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全部为土地出让价款,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没)价款按评估值单独上缴财政。挂牌出让成交后,出让地块涉及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没)由受让方自行处置,并承担所需费用。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出让宗地范围内如有附着物、堆放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均不涉及补偿,如不能现状保留,无偿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7、相关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出 让 人: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5232008116
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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