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焊装一、二车间地面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采购范围: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厂区内。焊装一、二车间厂房建筑面积约 10500 平方米,厂房屋面
为双层压型钢板,内铺保温棉。本次两个车间地面改造面积约 4000 平方米。
2.1 标段名称: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焊装一、二车间地面改造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北侧
2.3 建设工期:总工期为 20 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7 日;
1. 地面拆除工程必须在 合同签订后 5 天 (日历天)内开始施工;
2. 新建地面工程,随地面零星工程结束同步,并在 2024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
2.4 最高投标限价: 2411490.07 (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 )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 )或通过全国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
( https://zlaq.mohurd.gov.cn/ )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
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
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的须提供成立
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具体要求如下:
1 )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 12 月 31 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的报表;
6 ) 净利润不得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7 )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提交合同日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当日的 3 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施工方;
2 )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
3 )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6 ) 类似业绩是指工业厂房类的新建或者改建或者扩建,单项合同金额 ≥200 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
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省级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 )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 23:00 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 23:00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
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tp.faw.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 300 元人民币,文件费 800 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 企业 CA 和 法定代表人 CA )一次性办理费
用 500 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30 日 9:00, 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
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
信息。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确认
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tp.faw.cn/ )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
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 帮助中心 - 用户指南 界面,查看相应操作
文件或视频。
7.2 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 400-691-78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 至 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
交等。
7.3 CA 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至 11:30 , 13:00 至 17:00 ,负责受理您办理 CA 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至 11:30 , 13:00 至 17:00 ,负责受理您 CA 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 0431-8186866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至 11:30 , 13:00 至 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 22 号
联系人:陈宇
电话: 18861998927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号
联系人:金靖哲、荆胜义
座机: 0431-81868659 、 0431-81868628
手机: 17386876459 、 13944174544
邮箱: jinjingzhe@faw.com.cn 、 jingshengyi@faw.com.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
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 CA 和法定代表人 CA (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 3-5 日),若投标人未及时
注册并办理 CA ,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 / 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
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 投标人电脑须安装 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 、 IE 浏览器最新版,正版 office 办公软件和 Adobe Flash Player 插
件;
10.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 CA 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进行开标环节的解
密操作;
10.3 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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