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安平高新区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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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8669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河北安平高新区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安平高新区雨污分流工程设计 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安审批投资【2023】10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安平高新区。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纬三路(经二路至经三路、经六路至毛庄村)雨水工程、经三路北延250米雨水工程、经四路北延328 米雨水工程、后铺村北乡间道路延伸线雨污水翻建工程、经五路(正港路至京堂北分干渠)西侧雨水管道工程、经四路(正港路至平安街)排水工程、博宇检测线东侧乡间道路雨污分流工程7个分项工程。(2)设计周期:10日历天。(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并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04 00:00 至 2024-01-10 23:55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同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1-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进行评审。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河北中正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张慧 0311-8625581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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